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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解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2015-05-13 17:41: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忠卫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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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负其责,这是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必须要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主要负责人要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也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始终做到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所要求的,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需要。所有领导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分管什么工作,都必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担负起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第三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各个部门,协调任务重,难以由一个部门单独承担。因此,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一般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统筹、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必须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来担任,这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有助于促进安全生产与企业其他各项工作的同步协调进行,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效率。另外,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也体现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体现了对企业职工的感情,体现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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