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公安交警联合多部门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理赔纠纷
2016-05-03 15:34:3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吴杨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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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3日讯(本网通讯员 黄义清 傅昌应)近日,邵武公安交警大队会同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人民调解、保险公司等部门,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效能,运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保险理赔的一站式服务调处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死亡交通事故理赔纠纷。 2016年1月31日18时,驾驶员李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由沿山往邵武方向行驶,途径肇事路段,碰撞行人张某,并造成其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李某驾驶车辆驶离现场于当天晚上21时到邵武公安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邵公交认字【2016】第00011号):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该事故发生后,由于肇事当事人、死者家属及保险公司三方对死亡赔偿标准、死者身份界定、当事人是否存在肇事逃逸情节存在争议,该案件一度陷入死亡事故赔偿纠纷僵局,经三方多次调解难见成效。为此,邵武公安交警大队会同巡回法庭、人民调解、保险公司等部门,组成调解小组,进行死亡事故理赔纠纷调解。为使调解工作取得成功,在调解工作开始前,调解小组根据具体案情,深入研究,制定调解方案。期间,调解小组多次组织纠纷双方进行面对面的思想开导,从案件和纠纷双方的具体情况出发,依据相关法律及调解程序,摆事实,讲道理,谈法律,从思想上、经济上、社会影响上分别向纠纷双方说明妥善调解的有利因素和益处。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确定了介于城镇与农村标准的赔偿平均数额,促成三方达成彼此都满意的调解结果,并自愿签订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调解工作取得了成功。 2016年以来,邵武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充分发挥效能,已经成功调处了600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有效化解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显示了这一调处机制的便民利民特点和优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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