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上调 连缴6个月即可申请
2016-05-09 08:00:24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杨斯羽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从2016年5月5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从最高贷款额度和贷款准入缴存期限两方面进行调整。 全市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调5万元,即延平、建阳区双职工最高贷款额从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调整为35万元。邵武、武夷山、建瓯、浦城、顺昌、松溪、政和、光泽双职工最高贷款额调整为4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 贷款准入缴存期限缩短。以往,职工需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后,职工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仍需留存一年以内缴存额。 (本报记者 张莎) |
相关阅读:
- [ 04-27]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启用新模式 5月起餐饮发票"价税分开"|27日福建要闻TOP10
- [ 03-04]三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最高可贷50万元
- [ 02-29]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 贷款最高额度提至80万
- [ 02-26]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出新政 3月起个人房贷额度最高至80万
- [ 11-19]闽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均增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