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南平频道> 南平民生 > 正文

侮辱民警,住宾馆成“住”班房

2016-10-18 16:54: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住宾馆需携带身份证。可10月11日凌晨,女子吴某想住酒店却没带身份证,遭拒后在酒店大吵大闹。民警好意劝说,她居然“撒泼”,结果酒店没住成,住进了拘留所。

当天凌晨0时许,紫云派出所接到辖区某酒店服务员报警称,有一女子在酒店吵闹,不肯离去。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服务员告诉民警,女子吴某和朋友酒后想开房入住,但因吴某未带身份证,按规定无法帮其办理入住手续。结果吴某借着酒劲与服务员发生争执,还在大厅内大吵大闹,影响了酒店的正常营业秩序。

得知情况后,民警上前对吴某进行劝说。可吴某不但不听劝告,还对民警进行辱骂,甚至用侮辱性手势侮辱民警。民警依法将其控制约束,并带回派出所醒酒。期间,情绪激动的吴某多次脚踹警车与民警,在派出所内还对民警吐口水,阻碍民警的正常执法。经过一夜的醒酒,吴某逐渐清醒,最终意识到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可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阻碍执行公务。

目前,延平警方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酒后不能成为“胡闹”的理由。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或在现场对民警进行辱骂,并做出侮辱性等举动的人员,其行为都已构成了阻碍执行公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南平要闻
更多>>南平民生
  • 新闻图片
  • 生态南平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