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南平民生 > 正文

半价购物卡从哪来?男子伪造单位文件骗取购物卡、商品后低价出售获刑

2024-05-22 17:55: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22日讯(通讯员 徐芸 林靖莹)利用工作之便,男子通过制作虚假红头文件、假证明材料、假花名册等手段,骗取商户购物卡、手机等物品,并低价出售给他人套取现金,挥霍一空。近日,光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合同诈骗案,光泽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6年4个月,罚金5万元,并责令朱某继续退赔各被害商户经济损失。

低价转卡 向熟人下手谋取钱财

“我这里有几张朋友用不完的购物卡要处理掉,半价卖你,你要不要?”2022年2月,罗某突然接到一通来自老朋友朱某的电话,以为捡到了大便宜,罗某当即买下购物卡。

此后,朱某经常向罗某出售购物卡,罗某曾好奇卡的来源,朱某解释道:“我朋友单位的奖金福利不能发现金,只能以购物卡的形式发放,用不完便低价转给别人。"这一回答打消了罗某的疑虑。

罗某低价买来购物卡后,除自己使用外,也会以同样的价格卖给亲戚朋友。一天晚上,有亲戚告知罗某蛋糕卡无法使用,罗某当即发消息询问朱某,但迟迟没有收到回复。感到不对劲的罗某,第二天一早便去找朱某,却发现也有人找他要钱,这才意识到被骗。

建立信任 利用单位名义大量办卡

2018年12月,朱某进入某群团组织单位工作,经常因单位需要在当地知名超市进行采购,与超市建立了信任关系。2021年11月,动了歪脑筋的朱某便经常以单位名义在该超市为个人进行大量采购、办理购物卡、批发食用油、烟酒等,并将大部分购物卡通过身边朋友转卖出去。

“因为我们合作了很久,每次采购完,他都会在我们超市的欠款单上签字和注明单位,并告知年底时一次性报销。"超市经理表示,因为超市和很多单位都有合作往来,出于信任并没有在意太多。

等到年底该超市来催账时,朱某却以财务在核查单据、纪委查账、财政出不了账等原因一直拒绝结算付款。意识到情况不对后,超市经理便联系到该单位领导,这才得知该单位从来没有授权朱某办理购物卡、购买烟酒等相关事宜。随后,该超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注销提供给朱某的购物卡。

2022年11月30日,朱某被光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光泽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该案涉及的罪名、涉案金额等问题取证,最大限度补充完善相关证据。

弄虚作假 骗取多家商户近百万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迅速展开审查工作,审阅全部案件材料,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

根据朱某供述,除超市外,其还骗取光泽县城区面包店、手机店等多家商户。为此,光泽县检察院先后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继续侦查提纲等文书,监督公安机关对诈骗案犯罪人员立案,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加强侦查力度,严厉打击同类犯罪。

经审查,2019年8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朱某未经单位授权,通过制作虚假红头文件、假证明材料、假花名册等手段,骗取光泽县城区7家商户购物卡、手机、电脑、香烟、酒等物品,并低价出售给他人套取现金,价值共计976997元。

检察机关认为,朱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用虚假文件、假证明等对光泽县城区多家商户实施诈骗,决定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

此外,针对办案中发现朱某所在单位在人事管理制度、日常监督机制上存在不健全问题,光泽县检察院向该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单位加强人事管理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管,形成警示效用,督促依法履职。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