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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3-27 07:45:14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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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南平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武夷山市公安局新丰派出所教导员童朝相大办婚宴问题。2016年12月25日,童朝相在武夷山酒店为其子举办婚宴共29桌,超出报备桌数19桌,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600元。2017年2月,武夷山市纪委给予童朝相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顺昌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县竹业协会副会长马灿亮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4月,时任顺昌县林业局副局长、县竹业协会副会长马灿亮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并在县竹业协会列支费用8568元。2017年1月,顺昌县纪委给予马灿亮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

松溪县祖墩乡计生办负责人叶武贞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2月,叶武贞因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仍不收敛,顶风违纪,2016年9月至10月,叶武贞先后4次使用祖墩乡政府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共计651.24元。2016年11月,松溪县祖墩乡纪委给予叶武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违纪款。

政和县环卫所所长吴陈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经吴陈仕审批,政和县环卫所以国庆值班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7500元。2017年2月,政和县纪委给予吴陈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违纪款。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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