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严禁在职教师暑期有偿补课
2018-07-12 07:53:24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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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平市教育局下发《关于持续抓好2018-2019学年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性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暑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从2017年暑期开始,南平市教育局按照市委关于加强校长教师考评管理和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通过部署、治理、落实和督查等系列举措,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抓校长班子、强教师队伍、正师德师风”热潮,着力抓两支队伍的考评、激励、约束机制,全市共查处有偿补课的教师20名、调整撤职校长25名、考评出基本合格教师或不合格教师约170余名。 为了有效深化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南平市教育局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各地要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工作的首位,在2017-2018学年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有偿补课治理,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重点盯紧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等教师有偿补课的高发时段,持续常态开展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行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核查举报线索,对有明确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的举报线索要迅速及时查处,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坚决依法从严执教,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或是有偿家教等行为。对规定视若罔闻、心存侥幸,严重败坏教师队伍形象的,各地、各校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重点查办,特别是经专项治理后仍在大规模办班、长期违规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等顶风违纪教师,以及被查处后仍不收手的严重违纪教师,要严肃处理,并作为典型案例报送市教育局,进行全市通报。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人事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负责具体学校的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学校是治理本校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校要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对不作为、懒作为以及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要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公办教师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等休息时间为亲属子女进行无偿性质培优补差的,须事前提前1个月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学校办公室负责对教师提交的书面申请认真核实,在确保能完成本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上,经学校班子会议研究无异议后予以备案。未经报备或报备情况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查实,均按相关规定处理。 “中小学校校长要切实担负起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南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查实后给予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处理,并进行通报。暑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投诉多发且排名靠前的区和单位,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黄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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