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龙铁路开通在即 铁路部门提醒:这些行为一律禁止
2018-12-26 07:44:48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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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龙铁路开通在即,25日,记者从南平车务段了解到,根据10月1日开始施行《福建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有些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忌。 在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焚烧垃圾,抛掷可能影响行车瞭望或者设施设备安全的物品,以及在高速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动力伞、飞行器等空飘物和小型航空器等行为均属于该《规定》所禁止的行为。 除此之外,攀爬、钻越、损毁高速铁路封闭设施,破坏、损毁高速铁路线路、列车、通信信号和电力电缆、供电接触网、防护栅栏、限高防护架等设施和标识等行为则属于违法行为。 铁路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若违反《规定》相关责任者,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为迎接南龙铁路的开通,南平车务段还开展了“迎南龙、保安全”主题铁路安全宣传活动,向市民普及铁路安全知识。 (严岚 杨丹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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