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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聚贪杯 隔天被查

2019-08-28 08:03:13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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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有一种情况很容易被驾驶员忽略,而且很容易“中招”,那就是“隔夜酒”,日前,延平区王台镇的廖某就遇上了这事。

23日上午,延平交警大队农村中队民警在316国道王台镇吴丹村路段例行检查。7点多,民警陈宇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破旧的摩托车行驶过来,陈宇立即拦下该车。经查该车因连续3个周期以上没年检,已达到报废标准。在交谈中,陈宇闻到驾驶员廖某身上有酒味,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廖某酒精呼气值为45mg/100ml,属酒后驾车。看到检测结果的廖某也是大吃一惊。据他交待,昨夜家里亲朋相聚,喝了不少二锅头,早上醒来想着酒应该退了,便骑车出门,没想到隔了一夜自己还是被查到酒驾。廖某饮酒后驾驶报废机动车,将被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也不同,不要抱有“自己酒量大,没事!”或者“酒后多喝水”的侥幸心理,我们一定要坚持“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哪怕是“隔夜酒”也要确定解酒后方可驾驶机动车。(张莎 陈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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