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两块珍贵的古“禁碑”
2020-09-03 09:21:55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郑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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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布村“奉禁碑” 松溪县现存有两块珍贵的古代“禁碑”。一块是清代禁止乱砍滥伐,保护森林,保护水源的“永禁革碑”;另一块是明代禁放高利贷,囤积居奇,高抬米价,保护贫苦劳动人民的“里坊禁约碑”。 在松溪县河东乡大布村溪边亭坊门外,保留着一块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所立的“永禁革碑”。 该碑通高1.5米、宽82厘米、厚13厘米,碑文自右至左竖式排列,约600字,是当时村民陈承达等人把夲县正堂知县丁某给该村的一件批复,刻碑立禁。主要内容是禁砍大布村东面樟垅山一派闽浙两省接合部的全部森林,用以保护水源、保护水利。碑文阐明了林、水、粮的相互依存关系,证明了我国至迟在十七世纪初,有识之士就已经认识了这个科学的自然规律。碑文末段表明了保护森林、保护水源、保护水利、保护耕地的决心。这块碑对于研究我国林业史、水利史都是一件珍贵的资料。 明崇祯“里坊禁约碑”在郑墩镇青山村。碑体长120厘米、宽60厘米,碑文竖列十四行,自右至左横排,字迹基本清晰。 这块碑立于明末的崇祯十五年(1642),过了两年,李自成起义军攻陷北京,明王朝灭亡。 这块碑所禁的五项,包括取缔高利贷,粜米不许高抬时价,坑害缺粮的人等等,内容是从当时当地政局混乱,农村经济破产,恶棍歹徒互相勾结,剥削和压榨农民,以乡规民约形式,“禁约”五项内容,保护贫苦劳动人民。 碑文阐明“立禁以保地方,以裕民生”“以疗乡民家命”,“以福乡、亦以福庄”。碑文简明扼要,质朴通俗,没有半点官府的调子,描述了当年乡里村间人民的疾苦,反映了明末社会黑暗的一角,是研究考证明王朝没落时期社会面貌的珍贵史料,也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历史文物。(魏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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