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高悬扫黑利剑 擦亮平安底色
2021-06-16 09:00:00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郑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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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激浊涤恶扬正气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2020年5月11日,由顺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有等6人涉恶案,经二审裁定生效。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谢某有等六名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非法经营、妨害公务、串通投标、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成立。 2019年,顺昌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案件预报后,派员提前介入,并通过派驻侦查、案件会商等形式,及时掌握案情,理清办案思路,引导侦查取证,为该案快捕快诉奠定基础。同时,多次组织召开公检法案件协调会,在黑恶势力定性和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打深、打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平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各级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推进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欲群雁展翅,必头雁先飞。 中央、省市委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后,南平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开展专项斗争摆在首位,以清醒的政治自觉、务实的工作状态,持续高位推进专项斗争。全市检察机关筛选82名业务骨干负责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其中党员79名,32名院领导直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51件,所有涉黑案件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担任第一公诉人,重大涉恶案件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检察官办理。 一个也不放过,一个也不凑数。全市检察机关准确把握自身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规范提前介入机制、加强引导取证固证、加强监督把关、完善深挖彻查,确保专项斗争“不拔高、不降格、不走偏”。 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180多件次,共排除侦查机关涉恶定性29件113人,追诉涉黑涉恶案件漏犯29人、漏罪15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规定,向纪委监委和两级政法委(扫黑办)移送线索126条,立案查办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案件3件3人。 与此同时,南平市检察机关注重发挥刑事主导作用和上级院统筹调配作用,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并积极推进认罪认罚适用,提高诉讼质效。 人民法院:“打财断血”有担当 2020年7月,在上级的统筹下,南平中院组织建阳、邵武和武夷山法院开展“亮剑八闽——扫黑除恶,利刃行动”系列直播3场,涉及12个案件,成功追回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3场现场直播,让广大网友近距离地观看和感受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既对失信被执行人和黑恶势力起到强大的震慑和打击作用,也彰显了人民法院保持扫黑除恶强大攻势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打财断血”是以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为目标,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降低其再犯罪能力的重要打击手段。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斗争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特别是深入推进黑财清底,缴财除根,剪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决战决胜扫黑除恶,如期实现“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和专项斗争三年为期总目标,谱写“打财断血”新篇。 “有黑必除,有恶必打,有涉案财产必须坚决执行!”全市法院相继成立“六清”行动攻坚指挥部,由院长担任指挥长,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分别担任副指挥长和成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压紧责任,确保“职责到人、进度到日、稳扎稳打、务求实效”。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严格遵照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的证据指引及涉案财产情况表(标准式样)》的规定,强化与公安、检察、税务、财政、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审判、执行部门间协调合作,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加大财产查控力度,以及做好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终本管理等工作,切实提升执行效率,强化“打财断血”。 沧海横流显砥柱,最是风雨见担当。全市法院将继续强化立审执有效衔接,推行“周盘点、月调度”强化衔接精度,做到信息共享、统一调度;严格按照“打财断血”专项行动方案和2020“利刃”行动部署要求,强化生效案件立案执行,持续依法、全面、稳妥、高效处置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卢国华 陈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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