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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检察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

2021-07-21 18:48: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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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 群众法治意识虽然日益提升,但对检察机关的印象仍然更多地停留在刑事检察领域。光泽县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在群众身边,将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贡献新时代检察力量,展现新时代检察风采。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保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

一是为维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对本地区城区、乡村主干道的道路路况进行实地调查。在发现存在“钉子阵”、减速带破损、井盖破损等多种威胁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的道路问题后,积极与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进行磋商,用检察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目前,已消除“钉子阵”、减速带破损等问题在内的安全隐患43处,更换井盖34处,路面修复达1900平方米以上,道路安全巡查整改工作得到持续加强。

二是为维护人民群众“头顶”安全,对全县各住宅小区是否存在私拉电线,造成漏电、着火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并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全面消除已经存在的“飞线”问题。与此同时,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段加强宣传,努力提升居民安全意识。

三是紧跟社会实际,针对共享单车入驻当地后产生的管理新问题,尤其是在校学生不戴头盔、违规骑乘共享单车造成的安全隐患,一方面积极与相关职能单位磋商,提出措施并落实好;另一方面,组织检察官、交警等走进中小学校园对未成年人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让孩子们更清楚地明白交通安全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绝不能做”。

扎实推进民事检察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展现检察温情,维护公平正义。光泽县检察院贯彻落实“为民司法”理念,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不仅与农民工自身利益关系密切,更是与构建和谐社会息息相关。光泽县检察院积极主动多方与农民工交流,切实了解农民工的诉求,在深入调研后及时启动民事支持起诉职能。2021年以来,已支持4名农民工起诉追讨欠薪20.536万元,法院已判决支持3人诉讼请求,1人经调解后撤回起诉。(刘祯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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