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锂电池电解质及其副产物循环利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即开工建设案公示
2022-08-12 18:40:14 来源: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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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锂电池电解质及其副产物循环利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即开工建设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8MA349E****
处罚事由:2021年9月23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高性能锂电池电解质及其副产物循环利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即开工建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对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20000元(壹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南)应急罚〔2021〕5号
作出处罚的机构: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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