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严*刚负责的高性能锂电池电解质及其副产物循环利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即开工建设案公示
2022-08-12 18:41:42 来源: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艳 |
分享到:
|
案件名称: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严*刚负责的高性能锂电池电解质及其副产物循环利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即开工建设案
当事人:严*刚,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身份证号码:41010**********796
处罚事由:2021年9月23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高性能锂电池电解质及其副产物循环利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即开工建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对严*刚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2000元(贰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南)应急罚〔2021〕6号
作出处罚的机构: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1年11月10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