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欧品轩竹木傢俬有限公司粉尘防爆相关的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公示
2022-08-12 21:51:16 来源: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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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福建省欧品轩竹木傢俬有限公司粉尘防爆相关的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5699021****
处罚事由:2021年10月21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福建省欧品轩竹木傢俬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机加工车间二的砂光机连接的除尘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与消除火花的装置,机加工车间一、二的正压除尘系统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粉仓清理外包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 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南)应急罚〔2021〕11号
作出处罚的机构: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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