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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萍等辞去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12-31 09:20:29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陈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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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萍等辞去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12月30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因工作需要,接受黄萍、曾强辞去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因个人原因,接受刘荣海辞去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鉴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本决定通过之日起,刘荣海的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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