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法院:生态巡回审判 守护绿水青山
2023-02-14 17:10: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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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14日讯(通讯员 彭敬贵)背着国徽、带着卷宗,让当地的干部群众到场旁听,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村社农家,真正做到“以案释法”,让司法服务更“近”一步,打通法治宣教的“最后一公里”。这是武夷山法院近年来司法创新后的常态。
2019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富为管理茶山在武夷山市星村镇某村的“年隔潭”山场(属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管理茶山时,将影响茶树生长的林木用柴刀劈开缺口,再将“草甘膦”(一种灭生性除草剂)倒入,致使树木因脱水而死亡。
武夷山法院对此案进行巡回审理。经查明,王某富故意毁坏财树木共计65株,折立木蓄积量12.5732立方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王某富刑罚。
2018年6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江某旺为了一己私利,在未经林权所有人同意且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到武夷山市某村大水坑“长窠”山场,将该山场内的林地挖成茶畦并种上茶苗。后为不影响茶树生长,江某旺又携带柴刀和单手锯到该山场砍伐林木,采伐林木面积为2.6亩,采伐林木树种为杉木、阔叶树、马尾松,共计206株,折立木蓄积量13.8135立方米。
2021年正月期间,江某德在管理茶山的过程中,为了不影响茶树的生长,且其修理老房子需要用木材,遂在未取得林权所有人同意且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携带油锯到林权属武夷山市某村大坑口“长窠”山场内砍伐林木。经鉴定,采伐林木面积为0.9亩,被采伐林木树种为杉木、马尾松和阔叶树,共计50株,折立木蓄积量3.5996立方米。
武夷山法院在案发地对此两案进行巡回审理,以盗伐林木罪依法分别判处江某旺、江某德刑罚并处罚金。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当庭悔过,并以亲身经历向周边群众宣传保护生态的重要性,从环境“破坏者”变成“守护者”。
该法院对武夷山国家公园及其周边区域内的各种生态要素和自然资源实行最严格的司法保护。通过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社会公众树立自觉保护武夷山生态环境资源的意识,提高守法护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取得显著效果。武夷山国家公园法庭工作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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