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设立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点
2023-06-14 18:02:44 来源:南平文明之光 责任编辑:郑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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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14日讯(通讯员 黄宇晴 肖陈军)近年来,为不断探索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企业有更多种损害赔偿的方式,同时也为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建阳生态环境局通过对建阳区实地考察,结合当地生态环境现状,于2023年6月在建阳区小湖镇建成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点。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点的最大亮点是因地制宜,即改变传统执法方式,推进替代修复模式,对建阳区域内客观上无法原位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引导赔偿义务人结合建阳生态实际,灵活采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及“劳务代偿”等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
该示范点的建设旨在对生态环境遭受到的损害进行补救。生态修复的核心是弥补,是环境效益要能对等,破坏多少,就补救多少。通过生态修复,可以直观反映遭破坏的环境损失。违法个体通过在示范点的具体修复项目,可以“亲身”感知环境保护的意义,树立环保意识和观念。过去破坏环境,大多违法个体认为缴清罚款就行,但通过现场生态修复等举措,让其对环保有了更深的认识。
环境损害赔偿示范点的建立,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不仅可以让损害生态环境的赔偿义务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让受损的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而且还可以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共识,对环境违法者形成强大的威慑,切实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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