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泓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处罚公示
2023-06-26 09:55:50 来源: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郑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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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福建永泓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甲类危险化学品仓库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徐*东
处罚事由:福建永泓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甲类危险化学品仓库原设计乙醇最大储存量为0.6吨,现场核查储存量超过0.6吨,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四部分·危险化学品类·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标准(二十三),决定给予 处罚款人民币7万(柒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南)应急罚〔2023〕19号
作出处罚的机构: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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