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消防开出《福建省消防条例》落地后首张罚单
2023-09-18 18:09: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郑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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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8日讯(通讯员 叶玉萍 刘华钦)9月15日,南平市政和县星溪乡同心安居小区赖某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经告知拒不改正,政和消防开出了《福建省消防条例》落地后的首张罚单。
自《福建省消防条例》9月1日正式施行后,政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综合利用法律、行政手段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对违反条例规定,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坚决杜绝和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2023年9月4日,政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在与星溪乡政府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时,发现星溪乡同心安居小区3#楼的公共门厅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车主为赖某,经告知,车主拒不改正,违反了《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此,政和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赖某作出罚款120元的行政处罚。
期间,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并向赖某详细解读《福建省消防条例》《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赖某表示将引以为戒,强化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最重要!”消防部门提醒,消防安全事关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不可疏忽大意,不可存在一丝的侥幸心理,一旦意外来临,将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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