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检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举措》出台
2024-03-01 07:58:58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陈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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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南平市检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举措》(以下简称《十五条举措》)及典型案例,持续深化涉民营企业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等,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平台机制。
彰显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检察担当
《十五条举措》明确,要树牢服务大局意识,聚焦省委“三争”行动和市委“五增”要求,以“四个主动”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建森介绍,2021年以来,南平市检察院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在此之前,市检察院制定了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十九条措施”,全区各基层院也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相继出台依法保障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十五条举措》强调,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在司法实践中,全面准确实施民法典、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平等对待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确保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检察机关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着力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惩治和预防制假售假、金融诈骗等破坏公平竞争、损害资源优化配置的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以来,南平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138 件217人,起诉 225件473 人,其中,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53人;起诉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犯罪和虚开增值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9件 34人;危害金融安全犯罪131 人。
提升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质效
《十五条举措》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涉黑恶犯罪,深挖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依法惩治以负面舆情要挟勒索、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手段危害企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犯罪。
《十五条举措》还提出,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办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企业资产等损害民营企业财产权和经营权的违法行为;对社会关注度高、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民营企业案件,要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公开听证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在持续推进涉民营企业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监督方面,《十五条举措》都提出了明确的具体措施。例如:协同监委、公安、法院等机关健全民营企业涉案财物追缴处置程序,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企业挽回损失;开展涉民营企业虚假诉讼监督专项工作,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依法向检察机关举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加大对涉及财产征收、市场准入、自主经营、减税降费、行政处罚、征信监管、“放管服”改革等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财产权和经营权;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监督纠正利用互联网水军抹黑、造谣、攻击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推进网络空间治理。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张建森介绍,《十五条举措》结合我市民营经济特点进一步拓展思路,在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等方面,提供了众多优质的检察产品。
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方面,全市检察机关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职能部门的有效衔接,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内部存在的管理漏洞等普遍性、苗头性问题,会同工商联等部门持续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诉源治理,以个案合规推动类案合规和行业合规。改革试点以来,南平市检察机关会同工商联等部门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7件,为7家涉案企业提供“合规体检”,让“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其中,邵武市检察院办理的环境污染一案中,及时协调推进认罪认罚从宽、企业合规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推动涉案企业签订并执行企业合规协议,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方面,全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合公安机关在南平工业园区创建全省首家检警联动示范岗。同时两级检察院建立健全“一案四查”监督办案机制,在办理打击假冒商标、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存在刑事追诉、民事追责、行政违法、公益诉讼等情形;立足南平知识产权案件基数较小的实际,重点聚焦我市茶、竹、酒、特色文化等产业,加大对民营企业原始创新、商业改进、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办理各类涉知识产权案件42件,其中,成功办理了假冒“瑞泉”等知名武夷岩茶品牌标识、假冒建阳名家建盏等侵犯南平地方特色品牌的案件。
提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能力水平
《十五条举措》明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拓展服务渠道、延伸工作触角,健全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绿色通道”、加强与企业家的沟通联络、畅通民营企业诉讼反映渠道等,对提升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能力水平明确工作要求。
举措中,重点围绕完善涉企纠纷化解、涉企案件申诉及案件办理、检联会商等机制及持续开展服务市场主体检察行专项行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例如:全市检察机关要设立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服务平台,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民营企业债务纠纷64件、产权纠纷17件、劳动争议案件150件,向民营企业发出检察建议15份,帮助民营企业堵塞漏洞,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十五条举措》对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惠商安商”明确了工作要求。2021年以来,部署开展“服务市场主体检察行”专项行动,两级检察院通过采取入企普法宣传、召开座谈、现场会等形式,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司法服务需求等情况,并征询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企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举措还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及时发布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浓厚氛围。(龚祖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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