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消费维权 > 正文

人感染H7N9禽流感知识普及 加强健康教育

pt.fjsen.com 2013-04-27 14:47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4月27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今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卫生系统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向全人群普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知识,有效开展健康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组织实施人感染H7N9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设计、制作、发放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在临床工作中有效提供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知识咨询服务。

人感染H7N9禽流感知识及释义

1. 禽流感主要是指禽类(鸡、鸭、鸟等)中流行的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释义:禽流感是禽流行性感冒的简称,是由甲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动物(包括禽)和人共患的急性传染性疾病。被国际兽疫局定为甲类传染病,又称真性鸡瘟或欧洲鸡瘟。禽流感病毒可分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低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和无致病性禽流感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目前只发现H5和H7两种亚型, 会引起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2. 人感染H7N9禽流感是由H7N9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H7N9禽流感为禽流感病毒的一种,既往仅在禽间发现,在荷兰、日本及美国等地曾发生过禽类之间暴发疫情,但未发现过人的感染情况,直到我国最近报告出现了这种病例。

释义:流感病毒根据其核蛋白的抗原性可以分为甲(A)、乙(B)、丙(C)三型。其中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性易发生变异,多次引起世界性大流行, H7N9禽流感病毒属于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对人类致病性较低;丙型流感病毒只引起人类不明显的或轻微的上呼吸道感染,很少造成流行。

甲型流感依据流感病毒血凝素蛋白(HA)的不同可分为1-16种亚型,根据病毒神经氨酸酶蛋白(NA)的不同可分为1-9种亚型,如H7N9禽流感病毒中,H代表血凝素;N代表神经氨酸酶。数字代表不同类型。H7N9流感病毒为H7病毒大类下的一个亚群。

3. 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的病人会出现严重肺炎,症状包括发烧、咳嗽、呼吸困难。

释义:人感染禽流感一般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少痰,可伴有头痛、肌肉酸痛和全身不适。重症患者病情发展迅速,表现为重症肺炎,体温大多持续在39℃以上,出现呼吸困难,可伴有咯血痰;可快速进展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纵隔气肿、脓毒症、休克、意识障碍及急性肾损伤等。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的病人会出现严重肺炎,症状包括发烧、咳嗽、呼吸困难。不过,目前对于感染甲型H7N9禽流感病毒后可能产生的全部症状的认知仍是有限的。

4. 目前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的传染源还未确定,但高度怀疑传染源可能为携带H7N9禽流感病毒的禽类及其分泌物或排泄物。

释义:甲型流感的H7病毒通常是一组在鸟类中传播的流感病毒。根据既往国际上人感染H7亚型流感病毒多来源于禽类,以及本次一些已被确认的病例有病人与动物接触或者处在有动物的环境内,推测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传染源可能为携带H7N9禽流感病毒的禽类及其分泌物或排泄物。

5. 建议养成勤洗手、开窗通风、咳嗽和打喷嚏时遮掩口鼻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建议公众利用服药的方式预防流感,目前一些机构给出的服用板蓝根等建议更适合给医生作为治疗参考,而不宜由公众自行服用;如有不适请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服药请遵医嘱。

释义:目前为止,我们还不知道H7N9病毒确切的传播模式,但一般来说,禽流感为呼吸道传染病,公众通过亲密接触感染的家禽分泌物、排泄物或禽类产品,以及受病毒污染的水等被都有可能被感染。所以通过保持勤洗手、开窗通风、咳嗽和打喷嚏时遮掩口鼻等个人卫生习惯,能够有效预防许多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包括流感、致病性禽流感等。

一旦出现发烧、头痛、咳嗽、全身不适时,戴上口罩及时到指定的医院就医,并切记要告诉医生发病前有无外出旅游或与禽类接触史。应在医生指导下正规治疗和用药。

责任编辑:林萍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