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规范道路运输 2014年起的士拒载可罚两千
pt.fjsen.com 2013-11-30 08:20 练仁福 吴晓婷 来源:东南网
关键词:驾培 非指定路段学车最高罚5000元 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方面,《条例》明确规定,驾校不得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场地训练;不得采取哄抬价格、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允许非本机构车辆以其名义开展培训活动等。 《条例》还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驾校违规组织训练,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车辆或者未按照规定配置学时计时仪的车辆,或者使用非本机构车辆开展培训活动的,或是聘用未取得教练员证的人员从事培训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经营许可证。 关键词:客运 甩客最高可罚3000元 近期,旅行车辆甩客的现象引发全国的关注。《条例》对此也设置了条款进行规范。《条例》规定,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驾驶人员不得有如下行为:无正当理由拒载旅客;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装卸行包等。违者将被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汽车租赁 违规从业最高罚3万元 将汽车租赁纳入规范,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条例》规定,汽车租赁行业实行许可制,需自有10辆以上合格车辆,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外,还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运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将被责令停业,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条例》还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仿造、变造、出租、转让汽车租赁经营手续,或者使用未取得租赁汽车证的车辆从事租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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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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