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百廿间大厝”:清御史第一人江春霖故居

pt.fjsen.com 2013-12-03 08:55  陈小芳 吴智飞 马俊杰 来源:东南网    

古厝占地面积很大,是典型明清风格建筑,古朴、实用

主人去世后末代皇帝送挽联

据江啟湘介绍,大厝自江春霖曾祖父江奋銮于清嘉庆初年依山就势而建,直到江春霖兄弟辈,先后四代人不断努力,才扩建成了梅阳“百廿间大厝”。江春霖的故居就在大厝的右边。

江啟湘向记者介绍到,江春霖是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的进士,历任江南、新疆、辽沈、河南、四川诸道监察御史(四品官,平时归中央都察院管理,但在履行职能时又不受都察院控制,掌握监察大权,直接对皇帝负责)。在京十余年,屡劾权贵,被弹劾的有军机大臣袁世凯、庆亲王奕劻等,有“直声震天下”之誉。

由于得罪亲贵重臣,清廷最后以“莠言乱政,有妨大局”、“信口雌黄,意在沽名”的罪名,将其罢官。江春霖回乡后,廉洁奉公,热心家乡公益事业。其间拒绝了袁世凯的邀请,对其送来的礼物也闭门不收。公元1918年,江春霖去世,终年63岁,末代皇帝溥仪还委人送去挽联。

责任编辑:陈艳艳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