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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3月1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 实习生 徐嘉馨)日前,来自湖北的杨先生拨打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称自己在莆田一家装修公司承包防水工程,结果被拖欠4万元工资。对此,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回复,该大队属于行政执法部门,只受理有工商登记的公司主体欠薪事件,若该款项属于承包款,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杨先生向东南网记者介绍,他是经朋友介绍到莆田天际洲装修有限公司承包防水工程工作,2013年和2016年,该公司共欠下4万元承包款。“我们之间一直都没有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我也只是临时工。此前,他曾应允2月底将款项结清,但至今仍未有任何消息,无奈之下找你们帮忙。”杨先生说。 东南网记者随后联系上该装修公司老板徐先生。徐先生承认确实拖欠杨先生的工钱。对于记者询问的相关问题,徐先生并不愿多说,只表示:“你们让他本人过来,我把一部分工钱先结给他。” 就此事,莆田城厢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吴先生表示,该大队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只对有明确工商登记的公司主体欠薪事件进行处理。若当事人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要自行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企业欠薪,再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填写投诉书,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判断情况是否属实后再进行立案(5个工作日以内)。一旦立案,工作人员将会在6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调查核实,让企业结清工资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若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该款项又是属于承包款,那我们无法受理此案件,建议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先生补充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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