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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五地法院、河长办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闽江、敖江流域联席会在莆召开

2023-11-10 16:15  章逸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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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现场

东南网莆田11月10日讯(本网记者 章逸琳 文/图)今天上午(11月10日),第三届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五地法院、河长办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闽江、敖江流域联席会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会上,福建省河长办介绍闽江、敖江流域河湖治理情况;莆田中院总结介绍自《关于推进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五地法院闽江、敖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框架意见》签订以来,闽江、敖江流域五地法院司法保护工作总体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就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展开交流、讨论。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9年以来,五地法院(福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法律底线、生态红线不可触碰,共审结各类涉生态刑事案件1573件。

同时,五地法院加大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力度,提升环境公益诉讼对两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救济功能。福州法院重点提升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适用修复性司法措施65件;三明法院对涉水污染案件施行“专业审判+公益诉讼+增殖放流”等恢复性司法模式;莆田法院探索开展小额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制度,及时解决生态公益赔偿问题。

四年来,五地法院适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其间,针对多起闽江、敖江流域涉及盗挖砂石的非法采矿类刑事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累计向海事等部门发出涉生态类司法建议书77份。值得一提的是,莆田仙游法院首创在福建省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双溪口河道流域开展非法采砂点生态修复,采用的“固坝填石”入选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种修复方式。2019年来,五地法院累计作出“补植令”“抚育令”“巡山护鸟令”“从业禁止令”等60多份,补植复绿面积5000多亩,参与或责令增殖放流鱼苗3亿多尾,收缴生态修复补偿金4000多万元。

下一步,五地法院将致力于提升生态环境审判法官的司法能力,推进交流互动、取长补短,充分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作用,切实解决实务的难点难题。并在涉水生态司法协作上进一步强化,坚持多部门协作、多平台衔接、多渠道推进,打造全链条式的司法协作,从立案、审理、裁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一并发力;坚持五地协作,不断增强闽江、敖江流域生态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此外,五地法院将细化司法协作的具体举措,加强案件处理结果关注、评估、回访、考察,确保司法效果持续提升;结合司法工作,把生态司法与辖区环境保护有机融合,用最严格的法治保护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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