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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6部门出台26条政策措施 推动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

2024-01-29 08:52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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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部门出台6方面26条政策措施

推动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

记者昨日获悉,市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2024年一季度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出台6方面26条政策措施,全力推动今年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在加强市场主体帮扶方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常态化开展“企业家接待日”活动;鼓励企业连续生产,纳入2023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省级财政按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5元奖励;支持企业新投产纳统,对一季度新投产入库纳统,且一季度新增产值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需进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在省级10万元奖励基础上,市级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可叠加享受其他惠企政策。

鼓励开展手拉手对接,对一季度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工业产品促销活动,支持当地财政给予资金补助,省级财政予以每场活动最高不超100万元的奖励。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年度自主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省级财政按其新增研发设备非财政资金投入的10%给予后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2024年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经营的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按照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环比增量的1%提供奖励资金,管好用足再贷款滚动额度,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确需续贷的可由市担保公司提供应急续贷支持,2024年底前免收续贷资金使用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调整工业用户用电峰谷电价,峰时段电价上浮幅度下调2个百分点、谷时段电价下浮幅度增加3个百分点。

在扩大项目有效投资方面,推动一季度330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40亿元以上;针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全程网办、行业审查意见视同完成评审等举措,提高审批效能;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年行动,召开第三届民营经济暨产业发展大会,举办产业链专场招商对接活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进入交通、水利、清洁能源、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投资。

在充分挖掘消费潜力方面,支持各县区(管委会)在一季度促进“两节”消费,提振住餐、家政等服务消费,开展电商专场活动,予以相应补助;开展莆阳开春活动,举办“2024年春节去哪儿”“百姓大舞台”、送文化下乡等各类主题文化活动,推出“莆田文旅一卡通·龙年福惠卡”。

在着力稳外贸稳外资方面,对一季度纯保单融资和年出口3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新获批银行贷款,落实省级最高1%贴息政策;积极推进市场采购全国通关一体化业务模式,鼓励跨境电商海外仓、供应链、智慧物流园区、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等业态;对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外方于一季度实际到资达500万美元及以上,用于服务我市经济建设的,按照1%比例给予支持,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纳入国家标志性外资项目和省重点领域外资项目,按2%比例给予最高1500万元奖励;对一季度省市县联合境外招商,按市、县(区)招商部门境外招商活动支出费用的70%给予最高30万元招商工作奖励。

《若干措施》还就做好冬春农业生产、统筹发展和安全进行细化部署。(湄洲日报记者 吴琪娜 黄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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