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科技助推乡村振兴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助力农业生产“开门红”

2024-02-05 16:57  吴炳端 李兰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合作社负责人庄慕玉在农业物联网系统前查看果园情况,并通过系统打开节水喷淋系统,对果树进行节能灌溉。

东南网莆田2月5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 实习生 李兰妹 文/图)“只要打开手机APP,坐在家里就能把果园管理得明明白白。”在天桂(福建)食品有限公司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基地建设部经理林玉涛打开“慧云农”手机APP,通过APP监测果园土壤、气候、温度等各项数据。

据了解,天桂(福建)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振兴桂圆产业为目标,打造桂圆全产业链的规模型企业。目前,该公司已建成集环境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果园智能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为一体的数字化农业物联网基地示范项目,基地种植30亩“水南一号”龙眼。当前,这些龙眼树都被纳入物联网系统内,只需通过手机APP就能获得基地内环境、土壤、空气等各类数据。

“通过农业物联网的建设,推进基地果园可视化、建设生产智能化和管理高效化,有效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了劳动力成本。”林玉涛说,同时,还能清楚掌握水溶肥品种选配、果园土壤状况以及环境参数收集等,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做出调整,避免农业虫害、病害和气象灾害的破坏,最大化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有效提高龙眼品质与产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为确保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开门稳”,莆田市出台一揽子政策,其中,在加快现代农业项目建设方面,支持农业经营主体集成应用物联网硬件、无线通讯、自动控制、数据采集分析等技术,在设施农业、果茶种植、畜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体系等方面实现监测调控自动化、生产操作智能化、资源利用数字化等管理服务功能,对获评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的农业经营主体,在项目验收完成后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0万元。

莆田市委农办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建伟表示,一季度,市农业农村局预计下达补助资金450万元,提高农业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很多惠农政策,在建设农业物联网过程中,也都给予了政策支持,还免费给我提供技术指导、资金补助,让我们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桂圆的品种优化和产品创新上,我们也可以带动越来越多的果农就业。”天桂(福建)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政锋表示,将物联网技术、信息技术与大数据云服务技术应用于龙眼种植管理,有利于探索企业高产优质的生产管理模式,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他们对莆田桂圆产业的振兴工作越来越有信心。

仙游县溪口玉水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种植文旦柚,种植面积300多亩。合作社负责人庄慕玉隔段时间就在系统前查看果园情况,并通过系统打开节水喷淋系统,对果树进行节能灌溉。“以前,要管理这300多亩的文旦柚可不轻松,要请很多工人到山上打理,不仅费时费力,还不一定管理得好。自从建设了物联网系统,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可以远程实时监控基地数据和节水灌溉。”庄慕玉说,以前喷淋系统需要人工操作,300多亩果园喷一次水要耗费8个小时时间,现在只需操作后台,一键解决,极大节省时间。

“除了自动喷淋系统,通过物联网应用技术建设,我们还能够精确掌握果园的温湿度,酸碱度,pH值等多项数据,从系统中及时发现问题并马上处理调整,真正做到数据化、智能化,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和运营成本。”庄慕玉介绍,物联网可以自动监测、控制和优化各种设备和过程,可以收集大量实时数据,包括环境数据、设备状态、用户行为等,这些数据可以被用于分析和洞察,从而帮助企业做出更准确的决策、改进产品和服务,提高产品质量。

“有了政府对农业物联网建设的政策支持,我们更有信心将文旦柚产业做大做强。”庄慕玉说。

陈建伟表示,下一步,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围绕“稳生产、保供给、促项目”等方面抓好服务保障,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