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不动产登记与税务缴费业务实现全联办 5项业务3个工作日办结
2019-09-03 09:45:27 来源: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
近日,实验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开始推行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税费缴交、物业维修资金发票开具等业务全联办,将业务总办结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 此次推行的业务全联办主要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后,业主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通办”窗口,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期抵押转现抵押登记、不动产信息查询、税费缴交、物业维修资金发票开具等五项业务。窗口一并受理和审核,缩短办理时限,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群众与企业办事少跑腿。 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处工作人员林飞鹰介绍,在此之前,业主需要先去银行缴纳物业维修资金,再到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排队开具发票,然后到税务部门缴税,最后还要到收件窗口递交全部材料。“实行业务全联办后,业主只要取一次号,到一个窗口,就能把材料全部收进来,我们在内部进行流转、审核,3个工作日后就能取证。”林飞鹰说。 此外,为了让更多市民享受到业务全联办的便利,让政策真正落地、执行,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处工作人员还组织开发商代表、银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现在可以直接在一个窗口提交材料,让工作人员内部先审核,出证的时候再看我们钱交了没有就行了,真的很便利。”金顺新光明城外联工作人员林燕说。(记者 林小玉) |
相关阅读:
- [ 09-03]平潭:这块“试验田”,让人才愿来又愿留
- [ 09-02]平潭磹水村:“旅游+”,让这座古老村庄全新“蜕变”
- [ 09-02]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召开2019年第33次委员会议
- [ 09-02]平潭四个片区管委会揭牌 每个片区设一个正处级片区管理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