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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实习生陈子宜)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解禁平潭区海域除贻贝外贝类海产品。
据介绍,6月中旬以来,平潭区食安办、平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组织开展贝类海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控制含有麻痹性贝毒海产品流入市场,至今平潭未发生因食用贝类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根据平潭区农村发展局海洋渔业处通报,平潭区海域生产的除贻贝外的贝类海产品已连续两周未检测出贝毒,经有关部门研究,允许除贻贝以外的平潭区海域贝类海产品采捕上市,公众可放心购买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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