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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盛传“教师体罚学生合法化”的消息,引发网民的热议。消息称:9月10日起,老师可以对学生合法体罚,有权责令学生休学。
网传消息截图
网友热议:
秃噜皮:标题党不会迟到,也不会缺席。
Phoenix tao:不管如何,我都不会去体罚学生,也不会惩戒学生。没必要,万一呢?万一呢!教育法规定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做一个合法的好教师而不是学生家长任意想象的教师。法律为我判断的唯一准绳,该报警报警,该叫家长叫家长。合法办事,依法处理。保证没这么多事情。
Victor King:不要相信什么体罚合法之类的说法,永远不可能。教师也永远不要这么做。
网传消息是真的吗?
网传消息截图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记者求证,网传消息不实,不能信。
体罚学生怎么可能合法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体罚学生是违法行为,怎么可能合法化!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记者注意到,2019年11月23日官方发布《教育部就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截图
而某些自媒体解读该意见时,为博眼球,断章取义,编造谣言。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教育过程中,严禁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
体罚与教育惩戒是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工人日报文章指出:立法明确教师管教权并不等于体罚合法化。立法关键并不是消弭争议,而是尽量求得意见的公约数,为教师管理权的行使设计规范的办法与细则,并把执行中可能形成的争议解决在立法之前。
抖音辟谣分析:根本没有体罚合法的规定出台!更不用说9月10日实施了!
抖音辟谣视频截图
所以,真相了!网传“9月10日后教师体罚学生合法化”纯属谣言!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提醒:
面对海量的网络信息,广大网民要保持理性,不可盲目相信,要学会辨识信息的真伪,对于未经核实的消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能主观臆断,添油加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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