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新政解读 > 正文
泉州市委市府出台文件 创新型企业奖励30万至100万元
qz.fjsen.com 2011-01-06 08:23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鼓励设立科研工作站

鼓励企业(园区)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抓紧制定支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扶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的相关政策,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资助,对新进站的博士后每人提供5万元的科研、生活补助。

拓宽创业投资渠道

各级财政要把各项鼓励创新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放力度,切实做到财政每年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逐年稳步增长。

大力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信贷力度,特别要为纳入国家和省、市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积极提供信贷支持。

拓宽创业风险投资渠道,大力吸引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来泉投资,成立泉州民间资本服务中心,进一步激励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水平。

高新企业税收优惠

全面落实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其他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基金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责任编辑:王秀钦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