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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维金“松绑” 建议少于1/3业主反对即可动用

qz.fjsen.com 2013-01-08 09:1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热词:公维金申领难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月8日讯 如何给泉州近3亿元公维金“松绑”,成为今年两会热议的话题。

昨日,泉州市人大代表邓泉源递交了《关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审批及运用的建议》称,应不必拘泥于2/3业主明确表态同意,对业主的意愿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反对的业主未超过1/3的即可以认定有2/3业主明确表态同意动用公维金。

另外,前日,省住建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则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小区公共维修资金由业委会管理(详见本报1月6日Y1版相关报道)。记者昨日了解到,泉州相关部门已收到这份文件,将根据省里的文件制定具体细则。

【代表建议】

反对的业主未超1/3 可申请动用公维金

泉州市人大代表邓泉源称,泉州至今累积的近3亿元公维金,一方面这些资金绝大部分在“休眠”中,另一方面,小区建筑保修期后房顶漏水、电梯停摆、外墙陈旧脱落等问题出现,申请使用公维金却因为规章壁垒限制未能如愿。造成两者无法对接的症结在于审核流程过于繁复。

基于上述现状,他建议,泉州市在执行公维金审批时应当灵活掌握业主的意愿,变被动为主动,不必拘泥于2/3业主明确表态同意,对业主的意愿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在公告确定的合理期限内如未明确以书面形式表示反对的业主,应当推定为同意使用公维金。在公告期满,反对的业主未超过1/3的即可以认定有2/3业主明确表态同意动用公维金。当然,公维金的审批应同时严格执行相关审批条款。

对此,泉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员称,如果用公示,由反对业主未超1/3,来认定有2/3同意的话,这样的话,难以保证每个业主都有见到公告,这样后期容易引起纠纷。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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