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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9月起施行 泉州民间公益如何循法问路

2016-08-30 08:51:02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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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慈善发展迅猛 新法为爱保驾护航

收到爱心人士送来的书包,山区孩子们笑逐颜开。

《泉州府志》上,镌刻着“以善为饥”四个大字。从古至今,泉州人民骨子里就有着乐善好施的传统,古有明朝李光地八世祖李森造桥修庙,今有寺庙及民间热心人士免费奉茶、阳光馒头店……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热心人加入公益队伍中,或组织成立自己的民间公益社团,开展助老、扶贫、助学等各项公益行动,在公益之路上摸索前行。

经过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被喻为“开门立法”典范的《慈善法》,自3月份草案首次公开以来,即引发巨大反响。《慈善法》对于民间公益慈善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公募权限、信息公开等具体规定,吸引了泉州法律、慈善等各界人士的关注。

发展历经三阶段 一家独大到遍地开花

“近年来,泉州民间公益蓬勃发展,从局部公益扩展到全民公益。”东南早报东南新闻中心副主任、泉州资深公益记者刘波感慨。对此,从事公益事业多年的爱心公益协会会长苏少隆也深有同感,他说,泉州民间公益发展迅速,各个类型的公益组织、大大小小在泉州几乎都能找到。

根据十多年的观察和亲历,刘波将泉州公益发展分为三阶段。2006年之前,半官方性质的泉州青年志愿者协会一家独大;2007年-2012年,各式各样的民间公益组织逐渐出现,并逐渐壮大,包括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义工、社工组织等;2013年至今,随着社团登记管理的实施放开,民间公益蓬勃发展,以公益为己任的公益组织如雨后春笋,一些爱心企业、热心个人纷纷加入公益队伍。

“如今,公益已经成为不少泉州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泉州民间公益逐渐步入全民公益阶段”,刘波表示,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人们通过各种公益活动、公益基金、公益网站等途径,通过直接参与、捐赠、公益广告、公益歌曲等方式参与到公益中来。泉州公益事业发展如日中天,这是可喜的一面,因为仓廪足而知礼节,全民公益的背后是泉州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文明进步、社会上有识之士反哺社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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