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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9月起施行 泉州民间公益如何循法问路

2016-08-30 08:51:02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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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圆梦公益慈善超市”通过自我“造血”反哺公益事业(资料图片)

★亮点三 增设慈善信托

2001年的《信托法》对公益信托虽有规定,但是由于管理机构不明确、信托监察人责任过重等问题导致难以落地。

此次《慈善法》二审稿第四十条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慈善信托即公益信托”,同时第四十一条规定:“设立慈善信托、确定受托人和监察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受托人应当在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信托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此举明确了设立慈善信托向民政部门备案、信托监察人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去掉了公益信托难落地的两个重要障碍,使得公益信托不再是“镜花水月”,而是可以实实在在地落地。

★亮点四 骗捐将被依法查处

《慈善法》草案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对于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则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公开向社会公众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同时,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如果慈善组织违反了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或者滥用了捐赠财产,“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慈善法》还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在两种情形下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对于捐赠人拒不交付的,草案规定,“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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