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01年做出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本着“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此后,经过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农村学校规模效益和教育质量,促进了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然而,一些地方却将调整片面理解为“撤点并校”、“便于管理”,采取一刀切做法,掀起大规模撤并之风,其中仅2004年全国就撤销农村中小学4万多所,致使改革的“后遗症”不断出现。(见2009年10月6日中国新闻网)如今,到了需要采取措施治疗一下“后遗症”的时候了。
一些地区的农村中小学经过布局调整留下了那些“后遗症”呢?第一个症状是,提高了就学成本。调整造成教育费用骤增:许多原来就近上学的学生因寄宿产生了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每年数千元的新开销;学生因年龄太小异地就学,家长陪读增加了租房费等开支;部分学生为了省钱选择走读,要承担交通费等费用。这些支出对于不少贫困家庭来说难以承受,不得不选择放弃读书。第二个症状是,增加了安全隐患。一些地区在布局调整时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人口分布、学生密度和地理环境等因素,盲目撤减学校和教学点,导致部分农村中小学生上学路途较远,有的往返要步行十几里甚至二三十里路;有些地方学生到学校要爬山路、过塬沟,既费时又危险;一些地方虽然学生能乘坐交通工具,但是很多乘用车都是农用车,即使是客车不少也没有达到安全要求。第三个症状是,影响了教学质量。由于调整中资金投入不足,虽然合并后保留的学校生源增加,但却没有相应扩建校舍、实验室和宿舍,导致班额过大、教学资源紧缺;教师多来自被撤并学校,不合格教师难清退,优秀师资难补充;教师到离家更远的地区任教,还要参与寄宿生的管理,给教师的教学、生活、精神等加重了负担,这些势必影响到教学质量。
常言道:“亡羊补牢,犹为未晚。”对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遗留的“后遗症”,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邬知辉、于海波、林丹、李伯玲等专家提出了四项对策,包括:从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研究、科学规划、科学决策,因地制宜,再做调整;建立相应补偿制度,减轻农民教育负担,条件成熟的地方实施免费“校车计划”;制定农村学校基本标准,保证农村学校建设质量,包括校舍建设、周边环境、校园软环境、非教师岗位标准等;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专家们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需要的是地方政府暨教育部门能够引起高度重视。
农村中小学教育同城市中小学教育一样,都处在基础性教育阶段,它不仅涉及到整个国家教育水平的提高和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事业的未来。从这一点出发,各级政府暨教育部门有必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科学论证,然后缜密地组织实施,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留下的“后遗症”得到有效根治,或使病情最大限度地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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