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广州日报》报道:城管执法为何不敬礼?还没敬“走鬼”就跑了。“新实施的《广州市城管条例》要求城管执法时先敬礼、再亮证,为什么现实生活中很少看到。”昨日,前往广州市城管执法局调研依法行政的市人大代表钟欣发问。市城管执法局党委副书记肖永存答称,“走鬼”流动性太大,城管队员礼还没敬,他们就跑光了。这一席话引来与会人员一片笑声。
“一片笑声”,笔者却没有半点笑意。来视察的人大代表不能笑,因为走鬼在逃跑的时候没有笑,他们怀抱着、车推着象逃难一样逃过城管的抓捕,逃过城管的罚款,逃过城管的武功,然后可能的动作是大口喘气。假如是一帮子“走鬼”当上了人大代表,然后直奔城管局来视察,听到这样的回答,他们会怎样?会笑吗?绝不会,他们的表现往往是痛哭。试想,小贩们立马想起马路上的被城管的样子来,想到连城管的敬礼都不敢“享受”的窘迫,他们的表现难道不是哭而是笑吗?
“一片笑声”里,人们看到了“应景”,人大代表不能“应景”,而应当真正为走鬼们请命。尽管城管们会说出不负责任的话,但人大代表不能再加以讪笑了。
走鬼的流动性快还是城管的礼快?敬礼,瞬息之间的事,一秒钟就可以完成,如果是标准的军礼,甚至连半秒都不到。那么,走鬼的流动性咋比城管的敬礼还要快呢?某官员到过美国旧金山,说旧金山的兔子跑的有多快,岂不知中国的兔子跑的比美国的并不慢,“兔子腿”在民间往往用于形容某人的腿快,那么,走鬼的腿差不多就快过城管的敬礼成为“兔子腿”了吧?
而假如城管的腿快过刘翔,那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必然是“走鬼”成“兔子腿”鬼。不知道广东话里“走鬼”之走有没有跑的意思,这里姑且用“兔子腿”代表走鬼跑的意思吧。“兔子腿”鬼满街飞奔,但无论如何也跑不过城管“刘翔”,然后一个个被抓获,广州城也就一个“走鬼”也没有了。
没有“走鬼”的广州城真落得干净,大街小巷连个鬼毛也没有了,城管同志们能干点啥?到地下抓鬼还是上天抓天鬼?无鬼可抓的城管甚至也落得被解散的下场。为城管继续保留考虑,还是有那么些“走鬼”让他们继续走着好。
至于城管警察,广州城管局最好到公安部申请建立专属于广州的城管警察局或者城管警察支队,此城管警察应当先练就兔子腿或者飞毛腿的功夫,然后再练捉鬼的功夫,最后是练佛山城管锁喉摔“蕉婆”的功夫,其他可以一概不练,这样,“走鬼”再快也逃不出城管的掌心。
- 2009-07-26摊贩合法化不能只为"走鬼"们正名
- 2009-06-02“走鬼”升级,管理也要升级
- 2009-02-09大学生当“走鬼”城管要“变脸”
- 2009-02-09大学生当“走鬼”的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