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实名了,可身份证明未必就能一起“实”起来,建立一个全覆盖的用户身份信息库是前提。实名登记的个人信息,难保不会被售卖和滥用。
手机实名制上次呼之欲出是在垃圾短信泛滥的2005年前后,不过后来一拖再拖。最近,手机实名制再次呼声高涨则源于类似原因——“手机涉黄”,这一次,似乎是真的了。日前,工信部已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力争在2010年底前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此项规定将为实施电话用户实名制提供法律依据。
推行“手机实名制”,旨在使信息发布者、传播者、使用者能获得身份验证,从而有效划分信息内容权责,此举确实是从源头上打击“手机涉黄”、垃圾短信、诈骗信息等病灶的有效手段之一,新加坡、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均已实行手机实名制。不过,对于我国手机用户来说,单兵突进实施手机实名制而不进行相应法规和机制的配套和完善,可能未必会“药到病除”,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首先是手机实名制的有效性并非无懈可击。新浪网曾在一万名网友中进行过一个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将近30%的人认为实名制效果不大,原因很简单——“假证泛滥”。手机实名了,可身份证明未必就能一起“实”起来,那些在路边晃悠、抱着孩子散发名片的大婶大姐的存在告诉我们,办张假身份证并不难,诈骗或者发送垃圾信息者,自有应对之策。
况且,除营业厅外,手机店、报刊亭、士多等都销售手机卡,竞争那么激烈,检验和登记每位用户的真实身份,几乎不可能。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拥有2亿非实名制预付费手机用户,占总用户的近三分之一,这些用户也难去登记。可见,建立一个有效的、全覆盖的用户身份信息库,是手机实名制发生效用的前提。
其次是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方面的隐忧。对于手机实名制,反对者最大的担忧或许还不是申请号码、更改号码带来的麻烦,抑或是其遏制垃圾短信的力度有限,而是其实施可能会侵害到他们的个人隐私——实名登记的个人信息,难保不会被售卖和滥用。而且,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宪法和电信条例的保护,实施手机实名制,须避免侵害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隐私权,这就需要在公权与私权之间寻找平衡点,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
再次,实施实名制也会增加运营商的成本,但不能将其转嫁给消费者。改进业务流程、提供技术保障、改造现有智能网、建立身份证信息库、甄别用户身份等,正如业内人士所言,单单一部身份证鉴别机就需要五百多元,另外还需要复印、纸张……这些成本该如何消化?根据“惯例”,可以预见,“羊毛出在羊身上”,成本最终会转嫁到手机用户身上,这与资费不断降低的大势背道而驰。况且,一直以来,要求通讯运营商降价的呼声不绝于耳,增加的这些成本,势必将成为运营商与政府和消费者讨价还价的筹码。
退一步讲,即便实施实名制的技术成本微乎其微,运营商也未必会放过这个“由头”。君不见,手机漫游的技术成本虽微乎其微,但运营商还不是以此为由收了那么多年的手机漫游费?从用户角度来看,任何“风吹草动”都有可能成为成本转嫁或者收费的借口。如何形成一种透明的成本消化机制,而不让模糊成本屡屡成为资费增加的理由,便是最现实的考量之一。
因此,手机实名制不宜做“单兵突进”的“孤胆英雄”,“协同作战”才能发挥其应有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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