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患者林某在病情好转打算出院之际,病情突然加重,在抢救过程中“意外”死亡。家属指责医院的医生在上班时间吃早餐,耽误了抢救时间,院方对此矢口否认,肝胆外科主任表示:“不可能的事情。”(据12月31日《青年时报》)
当事人还没表态,肝胆外科主人私断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的本意自然而然是建立在对当事人信任的基础之上,为其说话辩解的。可不难理解,公众肯定会认为如此快速的“否认”无异于将当事医生推下“火海”。毕竟,根据对新闻的理解和参悟,一般上头“否认”的往往正好是事实,按着这样的常识判断,再加上一直以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如此问题,恐怕想不“热”也难了。
肝胆外科主任的否认本在情理之中,在他看来,或许主刀医生上班之前从未迟到,从未早退,从未不务正业,那么这次,也自然不会上班吃早饭导致患者没能及时医疗致死。可要知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谁能能担保100%不犯错误呢?可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医疗监管的漏洞难以给公众足够自信,更令人害怕的还是前不久的“婴儿致死”一案,一开始医院也一口咬定——绝无偷菜之事。可结果呢?经过计算机高手和警方的协调合作,这谎言被戳穿了,家属反映属实——医生因为“偷菜”耽搁治疗导致患者死亡。
可以说,以上二者都不过是遵循着常识判断的理,本身无所谓对错的,而是一种思维意识的窠臼。可一旦再牵涉到医疗上方方面面的事情,问题的复杂度就显而易见了。医改,改了N年了,成效微妙,本来有不少进步的迹象,可一到落实的阶段,总会出现无视“红头文件”的现象,而问责的疲软无力更催生了这种可能的循环性与恶意性,继而导致如今,一旦医疗事故出问题,公众肯定立马一哄而上争论不休。北大实习生医死教授、南京婴儿死亡等案例的走红,无疑便是强有力的证据!
常识判断在生活中也的确能够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是,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真理都有一定的适用环境和适用范围,超出这个界限,真理便成了谬误。故而,在法理面前,情理自然要退居“二线”。俗话说:“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如今,自当情归情,理归理。需要的是“意外”死亡的公断而非私断,拿出来的应该是证据而非肯定不是的“气焰”。
回归到事件本身,那焦点无疑是医生到底有没有在上班时间吃早餐?二是到底是不是因为耽搁时间导致患者死亡?事实上,这两个问题不难解决,成立调查队伍,从“电子眼”“时间差”等方面去研究,肯定能够水落石出。在法理面前,我们只要真相,不要感情,要理性,不要感性,如此,才能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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