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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宽生和邢鲲的“自”是两强词
www.fjnet.cn 2010-01-06 08:32  黄晏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根据尸检报告,尸体“左侧上唇部见一1.2X.02cm的条状皮肤擦伤痕;下唇中部见1.5X0.7cm的淤血区”。卓小勤的《意见书》认为,上述损伤可以是捂压胸口造成的,通常是他杀造成的。刘良出具的《关于杨宽生死亡案件的专家意见》则质疑,“现有材料中,未讨论上述损伤形成原因”(2010年1月5日重庆晨网)。

杨宽生有他杀嫌疑的证据是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专家、卫生部首席法律顾问卓小勤和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法医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刘良。百姓和网民们的“胡言乱语”可不屑一顾,但是,国家级专家的意见可不能不听。

两位专家依法理和专业鉴定尸体的渊博知识提出的质疑可谓是对湖南三级公安机关认定杨宽生系“自杀”的强有力挑战。这种挑战不是和“自杀”结论者叫板,更不是故意激怒和逗引作出“自杀”结论者和提出他杀证据的人来“过招”,两位专家的结论是在捍卫真相;两位专家的意见是在鼓励、督促作出“自杀”结论者能够早日拿出死者杨宽生“相关的具体情况描述,诸如提取了多少枚鞋印和指纹等痕迹,毛发等其他物证等”,杨宽生受伤后的行动路线到底是个什么状况?

杨宽生的真正死因是啥?这是摆在已作出“自杀”结论者面前回避不了的问题,科学的鉴定不是“下级服从上级”。一具尸体的死因是啥?只有通过科学的鉴定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而两位专家的证据是来源于事实本身遮盖不住的诸多疑点,两位专家的结论恰恰不是来源于“肯定的认定”。

肯定的认定,只有将诸多疑点一一做出诠释后才能认定,而“官方认定在第一现场室内提取的血液量超过了1500毫升,杨在失血后跳楼,这不符合常规医学,医学上认为,成人急性失血达到1000毫升以上,就会发生失血性休克,照此理论,杨宽生自己跳楼的可能性不大;此外,在血滴形态和血泊上,杨的‘自杀’行为更难以解释”。更不知,“上述损伤可以是捂压胸口造成的,通常是他杀造成的”结论又该作何解释?

去年年根的时候,前后脚突然曝出杨宽生和昆明邢鲲的“自”的疑问还是一大堆的情况下,用“轻鉴定、重认定”的“大声”分贝来搞定“自”则是一种莫大的强词,这种强词和先前的“华南虎”照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说是自就是自”,时时折磨、戏弄着人们的正常思维。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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