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特别话题> 首例侵犯个人信息案 > 正文
请像保护财产一样保护个人信息?
www.fjnet.cn 2010-01-08 15:09  李晓亮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骗子为何要买领导的信息?因为他们知道,在中国很多时候“领导”两字的效用,比刘谦的魔术更加魔幻而神奇。“被害人接到显示为领导来电的通话后不好意思或没有回拨核实是上当受骗的主要原因。”您瞧,这是新闻中的原话。这种语境下,你能说网友们的质问,是犯混撒泼胡搅蛮缠吗?

那么,是网友们智商不够,看不到新闻蕴含的“主流价值”吗?非也。他们或许不能和“科普”美剧《生活大爆炸》里那些智商高得变态的物理学家相比,但只要浏览一下近几年网络大事件中网民的炫目表现,就不等不承认,低估什么也不能低估网民智商。

他们不是不懂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也不需要普及“官员也是公民,个人信息也要保护”之类的常识。拿“官员”调侃,更多的只是一种愤懑情绪的借机发泄。跟帖所表达的,恰恰是人们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力的极端焦虑:你孩子还没生,可能就被各种母婴用品广告所包围;房子还没到手,大小装修公司或已将你手机打爆;入学通知才寄来,各种银行卡、信用卡甚至手机卡都已提前为您“绑定”……

无用的泛滥的信息,像章鱼爪子一样攫住我们身体与生活的每一根神经,让人烦躁到窒息。无孔不入的信息垃圾,逼得人们何去何从?我们自然希望像保护个人财产一样保护个人信息,所以看到首例“侵犯信息案”人们一度兴奋雀跃,可是看清新闻了中“领导”内核,神色又不禁黯然下去,嘴上却还想讨点便宜。

不过在司法机关眼里,显然不应有民间舆论视野中的“轻重缓急”之别,而应一视同仁。周建平充其量是一个二道贩子,重处他甚至难收杀鸡儆猴之效。他搞来电话号码、通话清单的机构,才应是重点处置对象。去年《刑法修正案(七)》就已明确,对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是否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应重点监控。而专司其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自然更不能还故作羞涩地千呼万唤不出来,何况我们都唤了好多年了!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