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购商品房是民生需求非投资行为
中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1月21日表示,居民消费价格反映的是居民用于消费支出的物品和商品的价格变动,而购房在我们统计定义里是作为投资的。(1月21日人民网)
只要在购房中履行过买卖合同的购房者,都应该清楚地晓得,那是一份明明白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购房是商品而非去投资。
对绝大多数居民来说,他们购房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基本的民生需求——居住,而不是统计局长大人说的是“投资”赚钱。
投资虽然也是市场行为,但他是以货币或实物的投入经济,通过买卖运作,赚取剩余价值。只有炒房投机者的买卖行为,才能界定为投资。
统计局长大人是否为了回避房价狂飙引起连锁性的物价上涨数据,是否回避说通涨直接影响到领导者的政绩和形象,而杜撰出来的居民购房为投资?
本届中央和国家领导集体关注民生、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发展经济,在国际金融风波中的出色表现,人们有目共睹,犯不着国家统计局在统计数据上变通打“擦边球”。这样毫无道理的操作,反而会引起广大居民的误解和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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