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猫狗”目前恐怕还不行
www.fjnet.cn 2010-01-27 11:04 杨 涛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禁止虐待动物是对的,希望人类永远与猫狗和平相处,不吃猫狗肉,也无可厚非。但就目前而言,“禁食猫狗肉”民意基础尚不具备,硬要出台“禁食猫狗”的规定,结果未必美妙。
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改为“反虐待动物法”,4月份向相关 部门提交专家建议稿。记者了解到,“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1月26日《重庆晚报》)。
专家们似乎存心要与公众的观念作对,搞出个“禁食猫狗”的建议,而公众的反应也如期而来,网络上一片汹涌的反对之声。
在我看来,“禁食猫狗肉”不具有合理性。据动物保护法项目组负责人、首席起草专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教授介绍“禁止吃猫肉狗肉并不会给市民带来太大的影响,现在物质生活这么丰富,吃猫肉狗肉的人毕竟是少数”。我想,常教授大概是非常喜爱猫狗的人,怜爱之心流露在立法建议上。但是,凭什么不能吃猫肉狗肉,是因为他们是人类的朋友?其实,猪、牛、马等等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有些人也养小猪做宠物,有些人对牛感情很深,为什么猪、牛、马的肉都可以吃,偏偏猫肉狗肉不能吃,莫非又回到《动物庄园》里的话:“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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