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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猫狗肉罚款拘留”迎合了小资情调
www.fjnet.cn 2010-01-27 11:11  修仰峰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已改为“反虐待动物法”,4月将向相关部门提交专家建议稿。专家建议稿中规定,违法食用犬、猫肉的,将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监管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1月26日《重庆晚报》)

据一些门户网站调查,“禁食猫狗肉”的立法建议得到了多数网民的赞同,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理由是:“猫和狗大都是宠物,吃掉太可惜”。这在情理中,在网上投一张赞同票,既不需什么成本,又可以显示自己呼吁保护“动物福利”的时髦与爱心,为什么不呢?

这让笔者想起一则段子,说的是现在的白领们:在网上会为一只受虐待的小猫小狗义愤填膺或哭得泪水涟涟,可一回到现实中吃野味时,筷子夹得比谁都勤......

这虽是段子,却形象描绘出了当下那些热衷动物福利之人在“知”与“行”上的分离——喊保护动物的口号时,比谁都热心、真挚;可一旦体现在行动上,又自觉不自觉地背道而驰,受传统饮食文化的影响,惯性地当起了饕餮之客。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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