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猫狗肉罚款拘留”迎合了小资情调
www.fjnet.cn 2010-01-27 11:11 修仰峰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所以,对“禁食猫狗肉”之类的立法建议大可一笑了之,即使在时髦人士的鼓动游说下,它最后真的被列入法律条文中,其意义也只限于文本中,很难对现实生活产生作用。这是因为,“吃猫狗肉罚款拘留”在我国还缺乏必要的群众基础,相反,“冬天进补吃狗肉”的养生理念却深入人心并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这吃法是否文明暂且不论,想凭区区一部反虐待动物法,就让人们中止这饮食习惯,一个字:难。
食客们很容易找到反驳理由,让立法者陷入悖论当中——吃猫肉狗肉违法,那吃猪肉牛肉呢,不是要保护动物吗,怎么只保护猫狗?如果所有非珍稀动物都禁食,人们喝西北风去?
即使真要强制实施,也将迎来最大的问题:谁来执法惩处人数庞大无比的馋嘴食客们?想想,各地公安机关为了维护治安、打击犯罪,都普通感到警力不足并疲于奔命的时候,又怎么可能腾出人力物力为小猫小狗“保驾护航”?倘若真这么做,舆论的质问必然如潮涌动: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难道不如几只猫狗?
造成以上这些尴尬的根源在于,“动物保护法”也好“反虐待动物法”也罢,对当下中国而言太超前,因为超前,所以不切实际,因为不切实际,所以必然流于口水。
这不是说无需保护动物,可以任凭其被虐杀,而是说凡事有轻重缓急,当“人的福利”尚缺乏有力而足够的保障,堆积着这样那样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时,所谓的“动物福利”立法也就显得与现实脱节,它迎合的只是某些饲养宠物群体的小资情调,而非转型期社会发展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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