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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何以成“白宫书记”帮凶?
www.fjnet.cn 2010-03-01 15:07  侯文学 来源:    我来说两句

春节前夕的2月8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和报复陷害罪,判处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案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作为“报复陷害举报人李国福”案的同案犯、颍泉区原检察长汪成,以“报复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见2010年2月26日《南方周末》)汪成成为“白宫书记”帮凶,教训是深刻的。

在张治安利用公检法和纪委作为工具对李国福实施报复的过程中,纪委书记、公安局长和法院院长并未上贼船,唯独作为检察长的汪成成了张治安的“得力助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固然有众所周知的“一把手”现象等客观原因,但关键是汪成的主观原因所致。存有私心是原因之一。尽管检察机关实行系统管理,但尚需经过所在地的人大任免,而张治安既是区委书记,又是区人大主任。因此,当张治安得知李国福案进展不大,对汪成严厉斥责并以撤职、卡其经费相威胁后,为了保住官帽子,便上了贼船。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崔伟指出,我们的各级检察长,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和盲从某一级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区分开。这句话,无疑点中了问题的要害。

变本加厉是原因之二。张治安对李国福报复陷害,汪成是心知肚明的。退一步讲,即便汪成有私心、屈服于张治安淫威不得不办,也应该千方百计地保护李国福,但汪成没有这样做,而是由当初的受张治安指使逐步转化为“积极迎合,行为主动”。可以说明这一问题的例证是,在李国福被关押期间,由于身患重病,看守所曾向汪成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结果汪成没有同意,导致李国福双目失明,2008年3月13日在狱中因绝望中自杀身亡。

不讲斗争策略是原因之三。自己的上级特别当地的“一把手”,利用司法机关滥用权力,按理说应当采取据理力争乃至进行针锋相对斗争,但在我们的政治生态环境下很难做得到。在这种情况下,就须讲究斗争策略。在张治安报复陷害李国福过程中,曾要求纪委书记赵学民“双规”李国福的妻子、女婿,结果赵学民上报阜阳市纪委后未予批准。张治安虽为此责骂赵学民“办事不力”,但终究无可奈何。在李国福女婿张俊豪的逮捕证上,区公安局长也未签名。作为实行系统管理的检察机关,本应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汪成却坚持事实和依法办案。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实现司法独立是既定的目标之一。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排除权力对司法的干扰。这既需要体制改革的深化,也需要司法机关作出积极的努力。只有真正实现了司法独立,张治安报复陷害举报人之类的案件就难以发生,司法机关负责人也不至于成为违法官员的帮凶。汪成的教训,值得更多司法干部汲取。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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