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义乌市纪检委、组织部、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义乌市公务员户口迁移暂行规定》,并采取突然行动对户口进行调查清理工作,要求持有农村户口的公务员必须将本人户口迁至所在单位集体户或城市社区居委会。(见2010年7月13日新华网)对此,我们不能不产生这样的疑问:如今许多人都向往农转非,一些公务员为什么愿意当农民?
义乌市在这次清查中,责令235名“农村籍”公务员“农转非”,并办理了退出集体经济组织的手续。义乌一些公务员同时拥有农村户口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一部分是乡镇招聘的干部,一部分是村里的毕业生或村干部考上公务员的,但他们没有将户口从农村迁出,还有一部分是按照公安部门“三投靠”政策规定把户口迁转到农村的,但其中有94名公务员纯粹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近年来陆续把户口从城里迁到农村的。
义乌的公务员何以对农村户口情有独钟?一言以蔽之,利益驱使。原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在义乌市拥有农村户口,关系到旧村改造补偿等利益。如果本人户口在农村,旧村改造能分到108平方米的宅基地。若参与宅基地土地流转,市场价每平方米超过2万元,一块宅基地价值200多万元;若建房,可以盖起4层半的房子,可以利用地处义乌小商品城附近的区位优势,开展物流运输、物业租赁等业务,每月可以获得比许多城市居民还要高的收入;此外,还可以拿到征地补偿费,每年还会从村集体资产出租、物业等经营收入中获得分红。他们这样做,明显侵害了农民国民利益。义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缪永法说:“以土地征用补偿费为例,集体土地被征后全村拿到的补偿总额是固定的,可村里多一户,大家均摊时就会少分一部分钱。”官清畈村党支部书记何国峰认为,农民收入低,公务员有固定收入,他们既拿纳税人的钱又来挤占农民的资源,侵害了百姓利益。稠江街道的一位村民说:“公务员每月有工资,生活有保障,有的享受了集资建房,凭什么逢年过节还要到村里来分钱?”
义乌的这次清理行动,在机关干部中引起震动的同时也带来争议,有的干部不理解,有的则认为“不够人性化”,但义乌市委领导认为,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妨碍清理的理由,并明确表示,对拒不配合者,先免职再清理其农民身份;今后如果再出现这种情况,市管干部一律免职。义乌市决策者这种维护农民利益、果断纠正不正之风的决心,不能不令人赞赏。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农民走上富裕之路,必须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切实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义乌市清理公务员持有农村户口、防止侵害农民以利的举措,意义就在于此。类似义乌出现的问题,在浙江其他地区以及全国发达地区农村,都程度不同地存在。但愿各地能够像义乌一样,进行一番彻底清理,不能再让公务员持有“农村绿卡”谋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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