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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物业,何不走得漂亮些?
www.fjnet.cn 2010-08-06 07:49  温国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南湖中祥大厦住户反映: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选聘了一家新物业来管理小区,但原先的大洲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却赖着不走,现在新物业无法正常进驻,小区管理变得混乱不堪。(8月4日《海峡导报》)

旧的不去,新的难来,明明是有物业,甚至还有两个,可是,一个和尚有水喝,两个和尚就没水喝了。这么一个简单的新老物业交接问题,就因为原来的大洲物业不配合,竟弄得这么麻烦,我们看着都替业主们心急。

倘若老物业执意不走的目的是为站好最后一班岗,那其敬业精神倒值得我们尊敬。可看现在这个架势,门卫就坐在岗亭里,却任由任何人员自由出入,这显然和敬业八竿子打不着了。已经当不成和尚了也就不撞钟了,老物业这样就够让人无法赞同的了,如果还要故意占着庙不走,让后来的和尚也没庙可住,这就有点儿过分了。你这不是给业主添堵吗?

办理交接手续是理由吗?如果你真那么负责敬业,想来也不会让小区陷入现在这样无人管理的状态;物业费没交齐是理由吗?业委会的刘主任表示,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业主未缴齐管理费的问题,大洲公司应另外寻求办法,甚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笔者查询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其三十九条赫然写着:“原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未结清债权债务为由拒绝移交或者退出”,在第六十三条中还提到相关部门在这方面的职能。如果法规早有明确规定,那讨要物业费可不是“赖着不走”的理由。如果真的闹到要相关部门来出手,那岂不更加难堪?

俗话说,好聚好散。既然人家业委会已经选聘了新物业,作为老物业,再赖在这里其实对自己也没什么好处,更难以改变什么,反而可能激化矛盾。最好还是尊重人家业主的意思,该放手时就放手,表现得大气一点儿,还能赢得业主的尊敬,说不定还能开个欢送会什么的,大家合个影留下个美好的回忆,总比现在这样弄得别别扭扭,最后还是一样离开强吧?(来源: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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