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在伊春市殡仪馆附近,接连发生4起采访记者遭警察扣留事件,警方称“抓的就是记者”。随后,伊春市宣传部门和警方就此事公开道歉。崔姓局长说:“我刑警出身,是个粗人,希望文化素质较高的记者们能够理解。”(8月29日《新京报》)
温家宝总理在27日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话音刚落,在伊春就出现这样的扣押记者事件,不能不使人思索。这也说明,要实践总理的这一讲话,尚需要明确三个问题。
其一,如何看待媒体的曝光?媒体曝光是媒体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媒体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应该看到,面对媒体曝光,不少官员心存抵触心理,比如众所周知的“替谁说话论”。排斥还算好的,有的官员一见媒体曝光了其劣迹,顿时恼羞成怒,甚至利用权力打压媒体。
其二,如何让媒体曝光?有的官员对待媒体曝光尽管极不乐意,但还不至于恼羞成怒,不过,这不等于他们就支持媒体曝光。温总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表示,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遮丑是人的本性,官员往往不会主动让媒体曝光,因此如何创造条件让媒体曝光,十分关键。
其三,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不接受媒体曝光怎么办?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之后遭遇报复的事情已并非新闻。在这次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总理在要求“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时,还强调“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严格行政问责制度,很有必要。说实话,有的官员称支持媒体监督是叶公好龙,说一套做一套,背地里很不满。对不接受媒体曝光的官员,应及时问责才能倒逼他们建立正确的监督观。
日前《人民日报》刊文称:在当今媒体时代特别是网络时代,所有网民都是“记者”,他们随时随地都可以把自己得到的信息放上网,因此,无论在理论还是在技术上,封堵媒体和网络都是错误的。
支持媒体曝光违法行为,这是令民众乐见的好消息,尤其放在媒体曝光动辄得咎的现实语境中,更加凸显其价值。无疑,总理这一表态的背后,凝聚了深厚的民意期待。如何确保支持媒体曝光违法行为落到实处,则是公众更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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