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继去年将“三中”路沿街108座书报亭全部拆除之后,日前拆除范围已逐步扩大至街巷。玄武区新街口街道52条街道的54个书报亭,目前已拆除17个。至于拆迁原因,相关部门表示,书报亭没有规划证属于占道经营,长期超范围经营影响市容形象。(见2010年10月23日《扬子晚报》)这种将书报亭赶尽杀绝的的做法,不仅是政府洁癖症的表现,而且也有扼杀城市文化之嫌。
所谓城市文化,是指与经济、政治并列的城市全部精神活动及其产物,它既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等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部分,也包括科技、教育、习俗、语言文字、生活方式等非意识形态的部分。城市文化作为城市的精神产品,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对人的影响是根本的和长远的。图书馆、书店、报刊亭等,则是城市文化传播的载体,不仅是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也是人们享受精神食粮重要渠道。因此,不宜轻易对报刊亭动杀手。
至于书报亭没有规划证、占道经营、超范围经营、影响市容等问题,完全属于管理问题,而不是报刊亭本身的错。更何况,报刊亭不仅解决了部分人就业,而且给市民买报纸、书刊提供了诸多方便。许多人上下班途中,随手即可买到。取消了报刊亭,显然不会受到欢迎。“小街小巷不是主干道,摆个书报亭不影响交通和市容,这不是折腾人吗?”经营报刊亭的凌先生表示,“当初要我们统一报亭铁皮房,我们答应了;去年“三中”路整治时,要报亭向街巷安置,我们服从了;现在又要全面拆除,这不是朝令夕改、赶尽杀绝吗?偌大的历史名城南京市,就容不下我们这小小报亭?”由于取消街头报刊亭之后,入室报刊销售点分布在银行、药房、公司大厅,给市民带来诸多不便。习惯于在报亭买报的李小姐就说:“都是顺手买报纸。哪有为了报纸天天去银行、药房的?”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其中,城市街头的报刊亭就是文化传播体系节点之一,不仅不应该以加强城市管理为名动辄予以拆除,而且需要扶持与规范。因此,我们希望南京市三思而后行,其他城市则须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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